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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个人们对待爱情越来越“不严肃”的时代,婚姻也与以往大不相同。在法国,每年有近30万对夫妻举行婚礼的盛况已风光不再,而“同居”人数却年年攀升;在中国,当“80后”成为社会主体,闪婚闪离可以在25分钟内“完美呈现”。
法式浪漫不在于“婚姻”而在于“同居”
法国国家统计及经济研究所(INSEE)今年2月公布的调查显示,2013年在各地市政府登记结婚的异性新婚夫妇有23.1万对,创下法国战后以来年度结婚数目最少的纪录。
据法新社报道,自1950年至1980年代初期,法国每年大约有30万对新人结为夫妻。1972年结婚的数目甚至高达41.7万对。自1984年起,每年结婚的数目降到30万对以下,2000年曾略微回升到30万对以上。在此之后,每年登记结婚的数目持续下降。
INSEE指出,法国人结婚数目减少,同时越来越晚婚。调查还显示,2013年的新人比1980年代初期的新人大约晚7年才结婚。2013年首次结婚的新娘的平均年龄为30.5岁,新郎为32.3岁。1980年新娘的平均年龄为23岁,新郎为25.1岁。
同时在法国,每三对“夫妻”中就有两对是“同居关系民事契约”(Pacs,以下简称“民事契约”)伴侣。事实上,法国法律关于“夫妻”的认定有官方和非官方两种,前者指的是登记结婚的,后者指的是签署“民事契约”协议的。此外,法国还有将近700万人选择“自由结合”生活方式,过着不受任何形式拘束的生活。
据《欧洲时报周刊》此前报道,1999年法国通过了“民事契约”,非婚同居从此具有“准结婚”的法律地位。一般人常将“民事契约”(以下简称“民事契约”)称作传统婚姻的“小兄弟”,其实这种介于婚姻与自由结合之间的形式自有特点,尤其在遗产继承上与传统婚姻有重大区别,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不一样。一旦订约,双方的财产、税务和财务管理都会出现不容忽视的变化,因而不是简单的一种“准婚姻”。
那么,为何相较于婚姻,法国人更爱“同居”呢?
婚姻作为法律形式带来的“束缚”是法国人同居现象增多的一个原因。北京《环球时报》解释称,拿破仑民法典对婚姻有明确定义和规定,因此在法国结婚容易离婚难,且不说离婚手续须消耗巨大的时间、金钱成本,家庭财产的分割更是让当事人焦头烂额。现代社会的愈加开放使人们感情不再就想离婚,而为避免离婚的麻烦手续,同居就成为法国人的最佳选择。
同居现象越来越普遍与法律对这种形式的保护也有关。同居者可以到当地市镇区政府登记与领取证书,以便享受有关法律的保护。
“契约伴侣”合同是一种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“双务合同”。根据《民法》规章,正式以“民事契约”方式结合的双方,要签订一项协议,即合同,在法院书记室备案。
不过,与婚姻关系不同的是,签署合同的当事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,但可以通过立遗嘱继承遗产,协议双方也可以申报共同财产。若当事人有意解除合同,通常只需履行行政申报手续即可。
说到“同居”,不得不提到法国现任总统奥朗德。他与第一任女友罗亚尔生了4个孩子,却连“民事契约”都懒得签。他与第二任女友瓦莱丽的关系也是建立在“自由结合”基础上的。
当然,我们不需要因此对法国爱情“彻底失望”。要知道现任经济部长马克隆与妻子特罗涅就演绎了一段人人欣羡的“忘年恋”。
法国《观点报》报道,马克隆在高中的法语课堂上结识了特罗涅——他的老师,那时他17岁。此后,马克隆再也忘不了这位比他年长20岁的女人。《巴黎竞赛报》形容他们是彼此一生的真爱。
中国年轻人的“儿戏婚姻”有多“儿戏”?
目前,中国的“80后”已成为离婚潮的主要人群。离婚原因包括谁洗碗、变形金刚模型所有权,无奇不有。离婚速度更是令人称奇,有的从结婚到离婚只花了25分钟。
《中国新闻周刊》近日刊发题为“80后离婚:这一代人的爱与罚”的文章,讲述中国“80后”(1980年至1989年出生)的婚姻现象。
根据中国国家民政部发布的《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》,2013年全中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50万对,比2012年增长了12.8%。这个增幅远远大于结婚登记的增幅,后者只比上年增长了1.8%。而另一个数字是,1990年,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,只有80万对。
与此同时,“80后”正在成为离婚潮的主力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潘庸鲁、沈燕,曾研究了2011至2012年上海某区法院200件离婚案件。这些案件中至少一方是80后。她们还发现,“七年之痒”对这一群体来说早已提前。在上述离婚案件中,结婚两年内申请离婚的为26%,而在三年内申请离婚的已经超过40%,至于婚姻存续7年后申请离婚的已经少之又少,仅为9%。
其中一个案例提到,一对“80后”在2008年11月1日认识,相识16天后结婚,然后不到一年又以缺乏了解为由申请离婚。另一位教授也指出,他知道的“80后”青年“闪婚闪离”的最快速度是25分钟。
需要引起注意的是,“80后”离婚的原因无奇不有:对方父母过于干涉、结婚后发现对方是“妈宝”、有的还为了谁洗碗、谁煮饭闹到“对簿公堂”。有网民甚至作出如下总结,“80后的离婚原因,就像顶级钻石的切面一样复杂。”
文章分析,“80后”成为离婚主体的原因有很多,例如“60后”、“70后”已过离婚高潮期,而“90后”还没进入结婚潮。
而从人群特性来看,这一代人既赶上了中国经济发展、物质富裕、科技进步;同时也遭遇到,社会分化明显、社会流动加剧、社会问题增多、价值观念多元化等困境。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春玲说,“较之其他代,80后是一个内在矛盾凸显的群体。”
北京国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政认为,“80后”比起前辈更强调个人情感的诉与自我满足,所以事业稍微有成,情感波动较多,离婚率高并不奇怪。
在一部关于年轻人爱情的电影中,有一句经典台词是这样的:“我们那个年代的人,对待婚姻就像冰箱,坏了就反复地修,总想着把冰箱修好。不像你们现在的年轻人,坏了就总想换掉。”
“也许有一天,等中国的中产阶级群体也趋于庞大而稳定,经历了混乱、自由、茫然无助后也会最终选择回归家庭的稳定,而这时是听从自己的内心的回归,我们才会感受到家庭、责任、情感的回归,才能体会到忠贞不渝的含义。”
法式浪漫不在于“婚姻”而在于“同居”
法国国家统计及经济研究所(INSEE)今年2月公布的调查显示,2013年在各地市政府登记结婚的异性新婚夫妇有23.1万对,创下法国战后以来年度结婚数目最少的纪录。
据法新社报道,自1950年至1980年代初期,法国每年大约有30万对新人结为夫妻。1972年结婚的数目甚至高达41.7万对。自1984年起,每年结婚的数目降到30万对以下,2000年曾略微回升到30万对以上。在此之后,每年登记结婚的数目持续下降。
INSEE指出,法国人结婚数目减少,同时越来越晚婚。调查还显示,2013年的新人比1980年代初期的新人大约晚7年才结婚。2013年首次结婚的新娘的平均年龄为30.5岁,新郎为32.3岁。1980年新娘的平均年龄为23岁,新郎为25.1岁。
同时在法国,每三对“夫妻”中就有两对是“同居关系民事契约”(Pacs,以下简称“民事契约”)伴侣。事实上,法国法律关于“夫妻”的认定有官方和非官方两种,前者指的是登记结婚的,后者指的是签署“民事契约”协议的。此外,法国还有将近700万人选择“自由结合”生活方式,过着不受任何形式拘束的生活。
据《欧洲时报周刊》此前报道,1999年法国通过了“民事契约”,非婚同居从此具有“准结婚”的法律地位。一般人常将“民事契约”(以下简称“民事契约”)称作传统婚姻的“小兄弟”,其实这种介于婚姻与自由结合之间的形式自有特点,尤其在遗产继承上与传统婚姻有重大区别,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不一样。一旦订约,双方的财产、税务和财务管理都会出现不容忽视的变化,因而不是简单的一种“准婚姻”。
那么,为何相较于婚姻,法国人更爱“同居”呢?
婚姻作为法律形式带来的“束缚”是法国人同居现象增多的一个原因。北京《环球时报》解释称,拿破仑民法典对婚姻有明确定义和规定,因此在法国结婚容易离婚难,且不说离婚手续须消耗巨大的时间、金钱成本,家庭财产的分割更是让当事人焦头烂额。现代社会的愈加开放使人们感情不再就想离婚,而为避免离婚的麻烦手续,同居就成为法国人的最佳选择。
同居现象越来越普遍与法律对这种形式的保护也有关。同居者可以到当地市镇区政府登记与领取证书,以便享受有关法律的保护。
“契约伴侣”合同是一种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“双务合同”。根据《民法》规章,正式以“民事契约”方式结合的双方,要签订一项协议,即合同,在法院书记室备案。
不过,与婚姻关系不同的是,签署合同的当事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,但可以通过立遗嘱继承遗产,协议双方也可以申报共同财产。若当事人有意解除合同,通常只需履行行政申报手续即可。
奥朗德与第一任女友罗亚尔。
说到“同居”,不得不提到法国现任总统奥朗德。他与第一任女友罗亚尔生了4个孩子,却连“民事契约”都懒得签。他与第二任女友瓦莱丽的关系也是建立在“自由结合”基础上的。
马克隆与妻子。
当然,我们不需要因此对法国爱情“彻底失望”。要知道现任经济部长马克隆与妻子特罗涅就演绎了一段人人欣羡的“忘年恋”。
法国《观点报》报道,马克隆在高中的法语课堂上结识了特罗涅——他的老师,那时他17岁。此后,马克隆再也忘不了这位比他年长20岁的女人。《巴黎竞赛报》形容他们是彼此一生的真爱。
中国年轻人的“儿戏婚姻”有多“儿戏”?
目前,中国的“80后”已成为离婚潮的主要人群。离婚原因包括谁洗碗、变形金刚模型所有权,无奇不有。离婚速度更是令人称奇,有的从结婚到离婚只花了25分钟。
《中国新闻周刊》近日刊发题为“80后离婚:这一代人的爱与罚”的文章,讲述中国“80后”(1980年至1989年出生)的婚姻现象。
根据中国国家民政部发布的《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》,2013年全中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50万对,比2012年增长了12.8%。这个增幅远远大于结婚登记的增幅,后者只比上年增长了1.8%。而另一个数字是,1990年,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,只有80万对。
与此同时,“80后”正在成为离婚潮的主力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潘庸鲁、沈燕,曾研究了2011至2012年上海某区法院200件离婚案件。这些案件中至少一方是80后。她们还发现,“七年之痒”对这一群体来说早已提前。在上述离婚案件中,结婚两年内申请离婚的为26%,而在三年内申请离婚的已经超过40%,至于婚姻存续7年后申请离婚的已经少之又少,仅为9%。
其中一个案例提到,一对“80后”在2008年11月1日认识,相识16天后结婚,然后不到一年又以缺乏了解为由申请离婚。另一位教授也指出,他知道的“80后”青年“闪婚闪离”的最快速度是25分钟。
需要引起注意的是,“80后”离婚的原因无奇不有:对方父母过于干涉、结婚后发现对方是“妈宝”、有的还为了谁洗碗、谁煮饭闹到“对簿公堂”。有网民甚至作出如下总结,“80后的离婚原因,就像顶级钻石的切面一样复杂。”
文章分析,“80后”成为离婚主体的原因有很多,例如“60后”、“70后”已过离婚高潮期,而“90后”还没进入结婚潮。
而从人群特性来看,这一代人既赶上了中国经济发展、物质富裕、科技进步;同时也遭遇到,社会分化明显、社会流动加剧、社会问题增多、价值观念多元化等困境。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春玲说,“较之其他代,80后是一个内在矛盾凸显的群体。”
北京国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政认为,“80后”比起前辈更强调个人情感的诉与自我满足,所以事业稍微有成,情感波动较多,离婚率高并不奇怪。
在一部关于年轻人爱情的电影中,有一句经典台词是这样的:“我们那个年代的人,对待婚姻就像冰箱,坏了就反复地修,总想着把冰箱修好。不像你们现在的年轻人,坏了就总想换掉。”
“也许有一天,等中国的中产阶级群体也趋于庞大而稳定,经历了混乱、自由、茫然无助后也会最终选择回归家庭的稳定,而这时是听从自己的内心的回归,我们才会感受到家庭、责任、情感的回归,才能体会到忠贞不渝的含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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